2月27日,记者从自治区水利厅了解到,2020年宁夏水量分配计划及调度预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,成为宁夏各业取用水管理的基本依据。依照方案,今年全区总取用水量为73.27亿立方米,其中,地表水66.344亿立方米、地下水6.37亿立方米、非常规水0.56亿立方米。
据了解,2020年国家分配宁夏黄河耗水指标41.49亿立方米,为宁夏各业用水提供了有力支撑。为助力脱贫攻坚和生态保护,今年国家多分配我区的1.49亿立方米耗水指标,全部用于中南部干旱带贫困县生产生活用水和重点河湖生态用水。今年我区首次将农垦、监狱及其他系统用水不再单列,全部分解到相关市、县(区),实行县域总量控制;同时明确了各市县不同行业、不同水源用水总量。根据调度预案,扬水灌区计划4月1日开机提水,自流灌区计划4月6日开闸放水。
根据《黄河水量调度条例》《水利部年度水量分配计划》《宁夏回族自治区计划用水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自治区水利厅坚持依法分配、总量控制、统筹兼顾、保障重点的原则,优化全区水资源配置,合理进行分配,并对因行政区划调整、水权交易、水权划转等所涉及的水量进行相应调整。2020年水量分配计划对黄河干、支流取用水及地下水等各类水资源进行全口径配置,对非常规水实行配额制,对生活、生态、工业、农业等各业用水实行统筹分配。(记者 裴云云)